鞑靼 发表于 2023-12-27 10:24:22

开具红字普票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具体是指什么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请问一下,“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具体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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