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飞桖 发表于 2024-3-6 10:18:24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A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将其经营性资产划转给A公司,甲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A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请问:上述资产划转属不属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俊逸 发表于 2024-3-6 17:07:0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规定:
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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