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夏侯菡 发表于 2024-3-6 13:43:07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背景:A公司为上市公司,计划开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由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自行进行管理。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A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票(回购均价10元/股),A公司以5元/股的价格授予给员工并在工作业绩上设置了一定的解锁条件。(1)如果达到业绩条件的,股票可以解锁,解锁后的股票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视实际情况决定择机出售,出售后再将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如果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在达到解锁条件股票解锁后至股票出售并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的期间离职的,则无权获得收益分配,只能取得本金返还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如果达不到业绩条件的,股票无法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请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包括达到解锁条件的以及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如涉及,应如何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目前只有在股权激励方面有明确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而在员工持股计划方面无相关明确的政策,作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应如何把握和处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涉税事项?
希望能给予实操性的答复,不要只列政策条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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