乜震轩 发表于 2024-3-6 14:25:28

政府征收补偿

由于区政府规划需求,我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被区政府征收,并资产整体大包干获得一次性货币补偿,请问,上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要缴增值税吗?税率分别是多少?税法条款是哪些?谢谢。

吉英秀 发表于 2024-3-6 17:27:4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征管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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