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忆曼 发表于 2024-3-7 11:00:14

企业发放的外购的其他企业折扣券,是否需代扣代缴个税?

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外购其他企业的折扣券、优惠券,发放给非本企业个人,包括随机发放和指定发放两种方式,这种情况,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如需要,按照什么类目扣缴呢?

(国家税务总局前期官方答疑:外国酒店在境内进行宣传抽奖活动,奖品是其他酒店的抵用券、消费券,是否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答复是不需要扣缴个税)

爱love音悦 发表于 2024-3-7 17:16:5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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