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树苗增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现在想要增资,出资方式是向B公司转让一批树苗,该行为是否视同销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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