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言论 发表于 2024-3-27 10:54:13

合伙企业单一基金认定

我企业为一家已进行单一基金备案的合伙企业,但对外没有直投项目,通过投资另外一家合伙企业间接对外投资项目,请问贵局我企业情况是否仍旧符合财税2019年8号文中关于单一基金认定的情况。

李食哥 发表于 2024-3-27 15:15:5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三条第(一)点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三条第(一)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附件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关于创业投资项目信息填报内容,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是指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按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同投资项目的所得和损失相互抵减后的余额计算,余额大于或等于零的,即确认为该基金的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余额小于零的,该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按零计算且不能跨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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