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强哥爱生活 发表于 2023-9-14 17:53:46

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延续至2025年!

退税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享受条件1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退税计算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X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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