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4|回复: 1

A公司投资B公司的股权为60%,B公司又投资高新技术企业C公...

[复制链接]

3

主题

1

回帖

2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1
发表于 2024-2-28 17: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公司投资B公司的股权为60%,B公司又投资高新技术企业C公司80%,当年C公司分配税后利润100万先给了B公司,B公司又将60万的税后利润分配给了A公司,A和B公司所得税税率25%,高新企业15%,关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各个公司要怎么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

回帖

18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8
发表于 2024-2-29 14: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财富辛论坛

GMT+8, 2024-12-22 17:21 , Processed in 0.01323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