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1|回复: 1

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纳税

[复制链接]

4

主题

0

回帖

2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0
发表于 2024-3-5 15: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纳税:一:股东借款给公司时,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了利率,那么股东要请税务代开借款利息发票给公司入账,且收利息; 二:股东借款给公司时,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约定利率,或者有借款合同,但约定不收取利息,这个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

回帖

18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8
发表于 2024-3-6 15: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财富辛论坛

GMT+8, 2024-12-22 15:59 , Processed in 0.01455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