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申报问题咨询
我公司与客户签订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季度开票收款,请问申报房产税时,我司是按照权责发生制金额申报还是按照开票金额(收款金额)申报房产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三条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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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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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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