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菲斯特 发表于 2024-1-31 14:45:35

药品类药酒属于“中成药”药品行业,是否缴纳消费税

1、文件内容:国税发(1993)年153号文件第二条“酒及酒精”第(五)项“其他酒”第7款“药酒”规定,“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
2、药酒区分为两个不同行业的产品:实际经济活动中,按照上述药酒的标准、生产工艺及配方,存在”酒“、”药品“等两种以上的行业产品。
3、请问:根据上述文件以及税收法定原则,是否应该是属于”其他酒“的酒行业的药酒需要缴纳消费税;属于”中成药“的药品行业的药酒,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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