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辛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0|回复: 0

无法划分进项转出计算

[复制链接]

2

主题

3

帖子

1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6
发表于 2023-12-20 14: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财税(2016)36号公告第二十九条规定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其中“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指的是当期认证(抵扣)的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财富辛论坛 ( 京ICP备15067292号-5 )

GMT+8, 2024-5-21 00:31 , Processed in 0.02877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