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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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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4: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合并,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方的房屋,需要缴纳契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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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1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企业改制重组的,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是指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单位必须存在于改制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
    十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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