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辛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4|回复: 1

新办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免问题

[复制链接]

3

主题

4

帖子

1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9
发表于 2024-3-8 14: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2022年新设立,为一般纳税人。今年5月申报所属期2023年4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因2023年3月末从业人数超过300人,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但5月底做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2022年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请问我公司已经申报的所属期2023年4月增值税附加税费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

帖子

1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8
发表于 2024-3-8 16: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
(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因此,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财富辛论坛 ( 京ICP备15067292号-5 )

GMT+8, 2024-5-13 12:44 , Processed in 0.02910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