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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代开的技术服务费、市场营销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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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14: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税法好像有规定一般企业取得的手续费佣金收入超过合同收入的5%以上需要缴纳所得税,请问日常经营中,个体户或个人提供的技术服务费、市场营销费是否归属于佣金,是否会有限额扣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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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1 17: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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